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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陕西省医保局日期:2024-08-16 18:26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就医需求,近日,印发了《关于医保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

一、文件出台的目的和起草过程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要求,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发挥医保部门引导撬动作用,激发医疗机构创新发展活力,有效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省医保局在充分调研,借鉴地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医疗机构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先后征求省卫健委和有关医疗机构意见建议后,报国家医保局审核同意,出台了《关于医保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意见》主要内容

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医保工作要求,结合医改工作、医保重点任务和创新举措,《意见》在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推动药耗集采扩围提质、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等12个方面工作,共提出了40项支持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是发挥医疗保障基础作用,助力医疗机构改革发展。主要是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强化基金预决算管理,不断健全体系建设,强化“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二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主要是落实国家新版分组,用好特例单议机制,建立医保数据工作组,完善异地就医管理。

三是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鼓励医疗机构技术创新。主要是规范价格管理,新增价格项目,做好动态调整,深化改革试点。

四是推动药耗集采扩围提质,降低医疗机构采购成本。主要是坚持应采尽采,加强精细管理,强化平台管理。

五是促进创新医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机构诊疗需求。主要是落实专题药事会制度,完善单独支付政策,加强药品数据融通。

六是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丰富优质中医服务供给。主要是推进中医优势病种落地,开展中医药医保准入。

七是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能力。主要是合理制定预算总额,完善基层付费方式,完善结余留用机制,有效促进分级诊疗。

八是优化医保基金结算服务,确保医疗机构高效运行。主要是建立预付制度,加快结算清算,规范预算支出。

九是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推动医疗机构为民服务。主要是完善协议管理,提升经办能力,提升服务效能。

十是强化医保信息系统支撑,增强医疗机构服务效能。主要是加强基础建设,提高贯标水平,深化平台应用,提升业务处理效率。

十一是完善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助推医疗机构内控管理。主要是完善智能监控,优化监管机制,健全监管标准。

十二是健全常态谈判协商机制,激发医疗机构内生动力。主要是建立协商机制,加强谈判协商,做好政策培训。

三、重点事项说明

(一)文件重点解决的问题

当前,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机构出现了一些长期存在、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服务质量和群众需求还完全不匹配、高质量发展助力不足、医保政策引导性、撬动性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等因素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意见》出台后,医保系统将着重从提升服务能力、增强改革联动、促进医疗机构创新等方面来解决药品、价格、支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助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二)文件主要特点

这次出台的《意见》,政策导向强,内容涵盖全,支持措施细,涉及价格、支付、药品、中医药发展、结算、监管、经办服务等全方位服务政策,将推动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各项政策措施产生叠加效应,能够有效助力医疗机构降本增效,提升服务能力。

(三)文件对医疗机构的利好

《意见》着重明确了支付方式改革特例单议、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强药品数据共享、支持中医药发展、开展医保费用预付、强化协商机制等措施,通过对特殊病例单议支付方式,解决医疗机构收治复杂危重患者费用负担问题;畅通申报项目价格渠道,建立动态调价机制,使医疗机构收费更加合理,促进医疗机构新技术应用;开展医保药品云平台建设,打通医疗机构和生产流通企业的药品数据信息,满足机构用药需求;完善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机制,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诊疗。特别是强调要加强协商谈判,医保系统与医疗机构开展良性互动,对涉及重大待遇调整、费用支付、结算管理等事项充分沟通谈判,建立双向反馈机制,高效解决问题需求。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加强对医保系统的政策培训,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推动陕西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相关文件:印发《关于医保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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