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医保局日期:2019-12-23 18:15 访问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的通知
陕价服发〔2017〕30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卫生计生委(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精神,根据《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相关要求,现将《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以下简称《项目价格(2017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项目价格(2017版)》适用于我省已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的城市公立医院。未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医疗机构仍按我省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二、《项目价格(2017版)》中的项目价格为最高限价,各地、各医疗机构可结合当地财政补助、社会承受能力及医疗机构实际情况进行下浮。
三、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的城市公立医院应严格按照《项目价格(2017版)》规定执行,自觉规范收费行为,及时报送相关收费数据,并切实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四、各级价格、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规定,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
五、《项目价格(2017版)》自2017年4月1日起与取消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同步实施。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月10日
附件:1.《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综合医疗服务类.xls
2.《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医技诊疗类.xls
3.《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临床诊疗类.xls
4.《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临床介入类.xls
5.《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临床手术类.xls
6.《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临床康复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