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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医保聚焦发展为民主题
推动百日百县督导调研活动走深走实

来源:榆林市医保局 日期:2022-09-08 09:56 访问次数: 字号:[ ]

让参保群众满意是衡量医疗保障工作的永恒主题,“百日百县”督导调研工作开展以来,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坚持问题导向,下足力气抓整改落实,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新气象逐渐呈现,参保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升。

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百日百县”督导调研工作,多次要求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促发展,持续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市医保局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各县市区医保局局长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以整改为契机,抓业务、促融合、开新局,多次举办整改推进会议,研判优化整改措施,解决整改过程各类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走实走深。

科学分类问题。市医保局将督导调研反馈的问题按照内部工作职责进行分类,细化措施,由科室负责人牵头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医保局加速推进,上下联动、层层落实,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即时整改,对需要协调解决和持续推进的问题及时研究举措,确保整改落地有声,取得成效。同时,按照督导调研确定的10类业务工作,结合榆林市实际分类建立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拓展整改成效,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医保改革发展的成果。

压实整改责任。及时制定回头看方案,确定各县市区医保局为本单位、本辖区整改任务第一责任人,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将12个县市区划分为3个片区,由3名县级领导负责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形成专项材料后报市委市政府,并抄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检查结果与全年资金安排、年终工作考核挂钩,以推动各项整改工作任务顺利清零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同时,组建3个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佐证资料、实地随机检查的方式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确保整改落地落实。将发现的问题再次印发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医保局限时整改,确保整改顺利销号。

保障经费投入。经过自查自纠,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争取资金,用于补齐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短板。一是建立“榆林市医疗保障档案数字影像化应用平台”,实现医疗保障一人一档,从根本上提高医疗保障档案管理效率与质量。二是建设“榆林市智慧医保创新监管信息系统”,与省级信息平台互补,加强大数据应用,为医保业务办理、基金监管、决策分析提供标准化、智能化、便捷化支撑,大幅提升榆林市医保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再次对解决边远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医保业务办理难的实际问题而开发的“医保手机App报销系统”进行研讨,扩展功能,配合“医保三级经办服务网络”,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加强宣传引领。在全市三类户家中张贴约16000份巩衔政策、220个乡镇卫生院政策展板320余个、定点医药机构大厅摆放悬挂宣传展板50余个,增强脱贫人口和农村困难群众的参保意愿,扩大医保政策知晓率,提高参保积极性。

措施得当迅速。一是切实保障基金结算及时顺利。在省医保平台施工建设中,市医保局打破传统的基金申报、审批、支付模式,根据以往平台结算情况第一时间将医保基金预付至医院,保障了医院的正常运转,有效减轻了医疗机构垫付资金压力。在省医保平台上线后,围绕编码贯标、业务审核、财务支付等平台操作应用累计开展专题培训30余次,培训2000余人次,邀请省平台承建厂商工程师与市直医保系统业务骨干组成工作组,深入12个县市区现场指导培训并解决问题,确保经办人员能熟练掌握新医保信息系统的操作应用,确保基金申请、审核、支付等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同时,统一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申报所需材料,明确报账时限、审核时间、审核内容和基金拨付时限,简化个人住院、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流程,新平台上线后资金拨付时间从之前的2个月缩短至1个月以内,连同预拨资金,医院基本实现了“垫支”。在零星报销即时结算中,窗口无争议的报销病例基金支付实际到账时间为5~7个工作日,比国家规定提前了13~15个工作日。目前,榆林市两定机构资金已拨付至7月,累计拨付资金254927.1万元。二是积极推动药品集采工作见成效。针对落实集采政策不到位、配套措施不健全和没有形成全力的问题,联合卫健委等5部门制定印发《榆林市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实施方案》,积极推动集采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引导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进一步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理顺了市管医疗机构集采药品药款由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流程。印发《榆林市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使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切实发挥结余留用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各医疗机构参与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不断提升医保待遇水平。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采取“小步快跑”原则再次调整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发生。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参保310.4万人,城镇职工参保52.2万人,榆林市常住人口362万,参保率达100%。2022年度榆林市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100%参保。截至8月底,城乡参保居民住院29.9万人次,政策范围内费用244551.9万元,医保基金支付169364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9.3%,预计第三季度完成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70%的目标。结合榆林市职工医保实际,起草了《榆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已于2022年8月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8月底全市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26家、定点零售药店712家,遍布全市各县市区,满足了参保群众的就医需求。四是稳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积极探索DRG、DIP两种付费融合之路,根据国家方案和技术规范并结合榆林市实际,在全省率先启动DRG/DIP付费试点工作。目前,全市6家三级医院中5家市管三级医疗机构DRG已实际付费,1家实行DIP付费,三级医院DRG/DIP覆盖率100%,病种覆盖范围100%,DRG结算的基本医保基金达98.81%;23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DIP试点拟于2022年10月实际付费,DRG/DIP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为加强领导,成立了医保、财政、卫健三部门组成的试点工作领导机构,下设编码、信息、财务、结算等工作专班,强化制度、标准、能力、信息系统四项基础建设,不断强化分析监测、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功能。按照国家DRG技术规范将分组方案及时升级成CHS-DRG1.1版,根据DRG实际运行情况持续完善榆林市结算方案。

下一步,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将坚持不懈做好督导调研整改的后半篇文章,不仅认真完成“当下改”,更将完善“长久立”,把整改落地见效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把解决具体问题与破解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把整改显性问题与整治隐性问题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拾遗补阙、堵塞漏洞。紧紧抓住医保基金安全、行风作风建设等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医保改革创新力度,努力把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果,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奋力开创榆林市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新气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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