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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疫情防控 陕西预拨医疗机构医保基金4.5亿元

来源:新华社日期:2020-04-28 09:05 访问次数: 字号:[ ]

新华网西安4月27日电(记者蔺娟)记者从获悉,在科学评估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陕西省出台多项医疗保障政策助力疫情防控。截至4月20日,陕西共预拨医疗机构医保基金4.5亿元,累计结算652人,医疗总费用406.20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支付188.75万元、大病保险1.83万元、医疗救助3.46万元。

据介绍,陕西省明确三个“确保”、两个“扩大”、一个“取消”,即确保人群全覆盖、确保费用全覆盖、确保不影响医院救治,扩大医保支付范围、扩大防护用具支付方式,取消异地就医转外支付比例调减,有针对性地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有力保护群众健康权益。

同时,陕西省减征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帮助企业轻装上阵。从今年2月起,在西安、延安、榆林、商洛、杨凌、韩城等6个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对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所缴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最长可为5个月。各市可继续实行原已出台的缓缴政策,缓缴期限最长可为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减征措施预计可为陕西省企业减负约28.6亿元。

在加强基金监管方面,陕西省去年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45万家,处理违规机构5694家,追回医保基金2.49亿元,基金“跑冒滴漏”现象得到初步治理。

截至今年3月底,陕西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65.42万人、“边缘户”4.28万人全部参加基本医保。

陕西省在国家统一部署下启动“4+7”试点扩围工作(西安市除外)。截至4月10日,全省各级公立医院共完成中选品种采购3785万(片/粒/支),占采购年度任务量的45.29%,参保患者用药负担进一步减轻。目前,陕西省医保局已做好第二批32个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分解工作,4月27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执行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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