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阳市医保局日期:2021-05-08 15:44 访问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2021年5月6日,因不能提供咸阳市医保局所需检查资料和数据,三原县红原医院医保结算业务被叫停,这是5月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开始实施以来,首个依据《条例》受到处理的公立医疗机构。该医院2020年6月20日至今未执行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关于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整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咸医保发[2020]40号)要求,在接受市医保局检查过程中不能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数据,违反了《咸阳市医疗保障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第二十九条、六十三条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已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等待验收,对存在医保违规问题将依据《条例》和《协议》进行查处。叫停医保结算业务的处理,彰显了咸阳市医保局依法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