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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践行主题教育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陕西省医保局 日期:2019-06-29 15:53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为民服务解难题,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陕西省医保局在前期出台《关于及时办理企业来电来函事项的通知》(陕医保办发〔2019〕2号)的基础上,于昨日印发《关于规范与服务对象沟通座谈的通知》(陕医保办发〔2019〕12号),全力推动我省在医疗保障领域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政策环境。

通知明确,服务对象是指参保群众、医疗机构、医药企业,以及医疗医药领域的行政事业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等。沟通座谈的主要内容是向服务对象介绍医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居民和职工医保待遇政策、医保目录准入、基金安全及两定机构管理、医药价格及药品耗材招标采购等相关内容,听取服务对象对我省医保工作、政策、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依法依规协调解决服务对象生产生活中遇到的与医疗保障业务相关的困难和问题,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促进服务对象诚信守法。

通知规定,沟通座谈的主要组织形式为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于会前10个工作日在局官网公开会议时间、地点、主题、参会对象类型等相关事项,接受服务对象自主报名,遴选代表性强的服务对象充分沟通交流。一般性业务沟通或意见征求,不纳入座谈会范畴管理,由业务处室自行组织。

通知强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竞争中性原则,一视同仁、依法保护各类所有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研究制定有可能对服务对象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医保政策、规范性文件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一般要事先沟通座谈,充分征询相关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通知于印发之日起生效。陕西省医保局将适时组织开展首次服务对象座谈会,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加强与服务对象沟通交流,在依法依纪依规、恪守廉洁自律的前提下,大胆开展工作,主动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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