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1. 首页
  2. 新闻中心
  3. 医保要闻
  4. 省医保动态
  5. 正文

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培训会 在咸阳市召开

来源:陕西省医保局 日期:2020-10-19 16:05 访问次数: 字号:[ ]

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培训会于1015-16日在咸阳市顺利召开。

省医保局二级巡视员季强讲话,咸阳市就大病保险工作做经验介绍,各市(区)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大会交流,会议通报了2019年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运行情况,解读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就下一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进行了培训和安排部署,会议还对咸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服务及窗口报销情况进行了现场观摩。

会议认为,我省自2013年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以来,通过近8年努力,作为城乡居民医保三重保障的重要环节,大病保险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政策标准不断规范,在防贫减贫和医保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实现贫困人口100%参保。今后将从明晰制度定位与边界、合理确定承办费用及亏损分担、明确政策标准调整权限、加强基金管理、维护基金安全、加快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发挥承办公司作用等方面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建设。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这项惠民政策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以往经验教训,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措施方案,着力破解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出的新挑战。一是充分熟悉制度政策。深入掌握分析大病保险运行情况,把准大病保险工作脉搏,找准工作切入点和工作着力点。二是深刻把握重要意义、初心使命。大病保险极大缓解了老百姓生病就医对家庭造成的巨大影响,是老百姓的救命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必须办好,要越办越好。三是勇于破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大病保险工作涉及多部门,报销流程环节繁杂,基金监管难度大,要引起各地充分的重视,深入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建设,切实落实“六统一”的工作要求,不断创新优化服务内容,努力全方位、全周期推进大病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以学习交流促工作推进。各市(区)要相互学习和交流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培训和交流,学有所获、学有所得,积极开展大病保险工作,有效推动其他工作。

会议要求,在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中推广“咸阳经验”。通过打造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升级版,实现大病保险“一站式”服务范围再扩面;创新大病保险经办服务新格局,实现大病保险经办服务职能转变;实行大病保险基金监管新举措,确保大病保险基金运行安全;培育医保商保经办服务新模式,实现医保商保服务无缝衔接等多措并举,进一步实现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会议由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负责人主持,咸阳市医保局局长邵红出席会议并致辞,省医保中心负责人、各市(区)医保局分管副局长、科长及经办机构负责人,咸阳市各区县医保局代表80余人参加了会议。

[ 打印 ] [ 关闭 ] [ 我要纠错 ]

微信矩阵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