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医保局 日期:2020-07-06 17:11 访问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今年,陕西省医保局在加大认定频次、提高待遇保障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程序、强化保障、方便群众,不断强化慢性病健康管理,提升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出现。
建立“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城乡居民,特别是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把“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的认定和报销放在乡、村两级,将104种高血压用药和69种糖尿病用药纳入支付范围,明确“两病”门诊用药支付标准,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增加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将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型精神障碍、风湿性心脏病等5种大病纳入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和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达到70%,使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达到30种。
解决部分慢病患者待遇保障问题。对已纳入签约服务的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结核病等4种慢性病患者,做到随时签约、随时认定、随时享受待遇。对恶性肿瘤、慢阻肺等慢病患者放开认定时限,做到随时申报、随时审核、随时办理,确保贫困人口及时享受慢性病各项待遇。
实施慢病“长处方”报销政策。创新疫情防控期间的医保经办服务模式,支持慢性病“长处方”,门诊特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药品的用药管理,一次可购买2个月药量,门诊特殊治疗的诊疗计划时间也延长至2个月,方便参保患者就医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