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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首笔医保预付金拨付到位 商洛市向28家医疗机构拨付1.65亿元

来源:三秦都市报 日期:2024-08-03 09:08 访问次数: 字号:[ ]

“我省鼓励条件成熟的统筹区推行医保基金预付模式,以此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垫资压力。”自6月份,陕西印发《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预付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来,全省各统筹区积极根据《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商洛市已为全市28家医疗机构拨付2024年度预付金共计1.65亿元,陕西首笔医保预付金已拨付到位。

医院垫资压力大 预付金制度应运而生

“医保预付金是一个应运而生的制度。”7月30日,记者来到商洛市中心医院,该院副院长石博告诉记者,每位参保患者出院办理结算时,医院先行垫付医保报销费用,每月底再由医保经办部门向医院拨付款项,从统计、申请、审核到拨付至少需要1-2个月。医院搬迁新址后,门诊与住院患者增幅较大,加之DIP支付方式改革等原因,医院面临巨大的运行压力。

石博说:“在当时的情况下,为解决医院资金压力,保证患者看病就医得到及时有效的服务,我们向商洛市医保局寻求帮助。省、市医保部门非常重视,经过多次会议研究,2024年商洛市医保局印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确定推行医保基金预付制,这才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

按照商洛市《管理办法》规定,商洛市中心医院参照上年度医保决算额的六分之一核定预付金标准,向市医保经办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定后完成5940万元的预付金拨付。

预付金专款专用 违反规定全额收回

“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住院月均统筹支付额达到100万元以上,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我们一视同仁,均可以申请拨付预付金。”商洛市医保局副局长孙红说道。

医保经办处副处长吴成海解释道:“我们按照两级申报、三次审核、分级拨付、年度收回的思路推进医保基金预付工作。要求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向县区申报,县区汇总向市经办申报。县区医保中心、市医保经办处、市医保局分级审核。最终由市医保经办处分级拨付基金。按照签订协议要求,预付金到年底必须全额交回。”

预付金拨付后,又该如何监管?孙红说,《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预付金只作为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垫付医疗保险基金结算费用的预付性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预付金使用协议,违反规定按要求15天内收回预付金。

各统筹区加快出台实施办法 8月底前完成首次拨付

陕西省医保局于今年3月正式启动基金预付工作,吸收商洛市经验做法,征求财政、卫健部门及部分医疗机构意见建议印发《指导意见》,并指导各统筹区加快政策落地见效。

“根据基金支撑能力,以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前三季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月均住院统筹基金支付额为基数,确定预付金额度。原则上,预付金额度为1.5个月支付额。基本医保基金累计结余达到6个月以上支付月数的统筹区可以根据《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实施办法。”陕西省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说道。

目前,各统筹区正在加快出台实施办法。按照省医保局要求,首次预付金8月底前拨付到位,此次预付金清算工作于2025年11月开展。记者 魏彤

原文链接:陕西首笔医保预付金拨付到位 商洛市向28家医疗机构拨付1.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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