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省医保局 日期:2020-02-17 17:38 访问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陕西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强化应急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医保政策,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应对疫情,方便疫情防控期间医药机构和群众办事,确保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
建立绿色通道,实现资金保障“及时办”。截至2020年2月17日,全省各级经办机构向新冠肺炎定点医院资金预拨医保资金4.47亿元,结算确诊及疑似患者224人。
创新服务方式,实现“不见面办”。全省各级经办机构结合自身网络信息实际,及时明确“不见面”办理事项名称、办理方式、申报材料和流程等内容,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办理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的安全风险。
支持“长处方”,实现“便民办”。对门诊慢性病,部分特殊治疗等患者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就医配药次数,处方用药量可延长至2到3个月。
放宽业务时限,实现“延期办”。参保缴费业务、医药机构结算业务可不影响待遇享受和结算支付,适当延期补办相关手续,减少医药机构资金垫付压力和工作人员流动。
启动远程业务,实现“居家办”。全省各级经办机构开通网上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参保人员网上申请,经办人员远程审批,部分结算服务业务参保和经办人员均可“居家办”。
畅通服务电话,实现“预约办”。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需要及时办理,网上等其他方式一时还不能实现“不见面”办理的业务,全省各级经办机构普遍公布了咨询电话,采取电话办理或者电话预约办理的方式办理,保障待遇及时享受。
放管结合,实现“平稳办”。全省各级经办机构妥善处理疫情期间优化流程与管理制度的关系,做到“放而不乱”,及时提醒医药机构规范协议管理,处理疫情期间医药机构违规行为,畅通经办服务,确保国家、省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