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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610102073-1-2024-002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3-04 10:11:10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主题分类 关键词 医疗保障 2023 法治 政府建设 建设情况 情况报告

2023年,省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要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主题教育深度融合,将其列为2023年党建工作重点内容。健全完善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医保系统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和各支部集体学习内容,推进全局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努力将法治融入到医保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中安排“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议题,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持续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党组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党建统领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指导法治建设年度工作开展。局主要领导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着力解决法治医保建设相关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年工作之中,与党建、业务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在年度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中,着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与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制度建设、政策审核、基金监管、政务公开等医保法治专项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围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制定的2023年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了《2023年陕西省医疗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八方面19项具体工作任务,指导全年法治医保建设有序推进。

(三)科学民主合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要求,规范并加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选优配强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与局法律顾问联系,重要合同、文件、协议等咨询我局的法律顾问,利用法律顾问解答群众信访事件,并开展局法律顾问工作自查整改工作。2023年度法律顾问团队通过审核法律文书、查阅文件资料、检索案件判例、参与部门会议、发表意见建议等多种方式,为我局处理了多种类法律事务,维护我局在参与民事活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也为我局行政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助力我局依法依规科学决策。为我局审核各类合同、规范、协议等超65件,出具律师工作备忘录超44份,通过多种途径为我局法律咨询,确保我局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审核意见采纳情况跟踪反馈机制,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材料报送、程序衔接、办理时限。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我局共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均已通过内部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制定程序,界定审查范围,明确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确保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按时完成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和省政府立法计划,按立法程序的要求和时限报送送审稿,及时完成省政府、司法厅等立法征求意见的办理。

2.健全完善报备通报和督促纠错机制。提升监督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自查和清理,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全面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完成清单外政策清理,实现全省制度框架统一。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强化全社会法治意识,形成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1.周密安排部署。一是细化全年基金监管指标,并明确评价指标,狠抓任务落实,全面提升监管工作质量。二是联合五部门印发《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同,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三是经省政府同意,联合七部门制定《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实施方案》,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指导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强化监管队伍建设,推动全省10个市71个区县建立了医保基金监管专职机构,为监管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2023年,全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8093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违约机构6867家,其中行政处罚406家,暂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328家、解除协议40家、移送司法17人,移送纪检监察6家(人),追回3.08亿元,98%的乡镇纳入了乡镇政府综合监管体系。二是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及“回头看”。主动联合财政、卫生健康、中医药等多部门,抽调医保、医疗、医药、财政等领域技术人员500余人次组成12个飞检组,组织开展全省首次医保基金交叉飞行检查,深入实地、历时3个多月,发现并查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948.8万元,进一步巩固我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三是加强调度督导。组织各级医保部门对国家医保局移交的131专案线索、辉瑞新冠药品违规线索、新冠疫苗违规线索等开展深入核查,移交司法机关16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4家医疗机构、2名违纪人员。四是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药品耗材、虚假就医和倒卖医保药品以及重点线索,联合卫健、公安、财政、检察等部门,健全打击欺诈骗保协同执法、行刑衔接、“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惩戒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长效工作格局。12月初局党组向省纪委监委报告了我局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获省纪委书记王兴宁批示“工作很有成效”。

3.推动智能监管。一是充分发挥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作用。应用大数据、智能化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监管的准确度和可靠性,持续扩大应用范围和应用场景,实现全省定点医疗机构智能监管数据审核全覆盖。二是强化精准整治。针对检查发现重点问题,建立反欺诈数据模型,对分析,发现的疑似骗保线索,会同卫健部门移交各地查处。三是建立健全“两库”。不断完善智能审核规则,截至2023年12月底,通过智能审核拒付和追缴违规基金1.1182亿元。

4.常态化开展社会监督。一是联合省财政厅修订《陕西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将举报奖励金从原来的最高5万元提高至最高20万元,并设置最低500元的奖励标准,鼓励激励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广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二是向社会公开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线索受理工作,全面收集违法违规信息。三是规范举报管理,推动国家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举报投诉模块上线应用,各级医保部门对受理、转办的问题和线索,做好登记、审核、处理、回复等各项工作,实现全流程线上闭环管理。

5.加强宣传培训。一是组织全省医保系统开展了以“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举办启动仪式,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对基金监管工作的认识。二是组织开展全省医保法规政策培训,切实增加基金监管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强化典型案例曝光。2023年在局网站公开曝光4批19家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件308家,有效发挥震慑作用。

(六)全面增强法治意识能力

一是持续开展法治宣教。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党日和普法宣传活动、“第35个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群众看病钱”集中宣传月活动及“宪法宣传周”活动,加大学法守法用法宣传力度,将普法教育融入其间,通过布设宣传物料、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和征集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全体领导干部认真学法研法,大力宣传各项法律法规,营造人人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在今年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主题征文活动中,共收集上报稿件10余篇,省医保局荣获优秀组织奖,2名同志荣获个人二等奖,1名同志荣获个人三等奖。在国家医保局组织的“医保好声音”宣传大赛中,汉中市、西安市阎良区、榆林市获评优秀作品三等奖。“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被评为优秀账号,“汉台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被评为入围账号。二是持续推进能力提升。组织开展2023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采取自主命题方式,紧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命题,进一步加深领导干部对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将法律法规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全局领导干部参加考试,优秀率90%以上。在“都来学宪法 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学习活动中,全局干部均完成了学习。

(七)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

2023年以来,我局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政府信息供给,有效提高了政务公开质量。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定期梳理汇总各类利企便民政策并集中公开,及时报道“三个年”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公开医保系统“三个年”活动开展成效以及亮点工作。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分级分类细化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率达100%。多渠道强化政民互动,通过12345政务服务和12393医保服务热线、领导信箱、网上留言、在线咨询、小程序留言等方式开展政民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我局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2023 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优秀等次。

(八)深入推进“放管服”和营商环境改革

一是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协同发力,加快“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医保经办协议管理,全面排查并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保服务。二是聚焦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印发《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和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做好季度总结和年度工作亮点报送,努力打造人人重视行风建设、事事营造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三是聚焦深化改革任务,提升医保服务效能。围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深化支付方式改革以及推进异地就医等内容,全力推进我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落实。

(九)扎实做好意见建议办理

2023年,我局坚持把办好提案作为重要法定职责和推动改革、促进创新、完善制度、惠民便民的重要手段,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注重精准答复,抓好督办、面商、通报、总结等关键环节,把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贯穿提案办理的全过程,切实把工作落脚点放在提升三秦百姓健康福祉上,努力推动提案办理提质增效。我局承办提案的协商沟通率、按时办复率、规范答复率和办理结果满意率均达到100%,办理结果全部上传省政府建议提案办理系统,接受指导监督。近期,省医保局被评为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这也是我局连续第四年获此殊荣。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宣传力度有待提高。当前还存在着对法治相关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覆盖面不够广的问题,普法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不够新颖,未能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普法宣传,普法成效不够明显,群众对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知晓率还有提升空间。

(二)法治建设力量较为薄弱。当前法治人员严重不足,内设法治机构专业水平有待提升,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同时医保领域法治队伍建设较为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治理能力,推动我省医疗保障系统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加强法治思想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深化医疗保障改革全过程、各方面。

(二)持续推进医保法治环境建设。一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提升医疗保障监管的法治规范水平。二是做好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精细化管理,促使定点医药机构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三是加强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制度,规范医保经办工作,加强经办服务队伍建设,根据岗位需求进一步优化经办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履职能力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工作程序和档案管理,落实内部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文件内容合法合规。

(三)做好医保普法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医疗保障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发布政务信息,确保医保栏目内容充实、及时更新。三是创新医保法治宣传方式,根据热点焦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四)加强医保法治队伍建设。一是开展干部职工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工作,提升人员综合素质。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落实对违法责任的追究,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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